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从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加强艺术学重大问题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可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3.征集方式。本年度选题实行网上征集,各地主要高校、文化和旅游研究机构等做为选题推荐单位可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选题(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操作说明详见主页下方《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填报手册》。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选题遴选和采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填报时间和要求。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选题和论证资料,并于2021年11月10日之前提交社科处,本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与逾期申报。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题征集不支持个人填报。
6.联系方式。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石力月
Email:shiliyue@shnu.edu.cn
社科处
2021年11月1日